慈溪顾孟超律师
一、解除原告宁波XX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山西XX微电力有限公司2017年12月22日签订的《承包合同》。二、被告山西XX微电力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宁波XX新能源... 查看详情 >>
本院认为,威X公司与欣X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欣X公司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应负引起本案纠纷的全部责任。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所对应部分... 查看详情 >>
本院认为,被告人罗光X、霍X、罗光X随意殴打他人,致三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霍X、罗光X有自首情节,被告人罗光X到案后能如实供... 查看详情 >>
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各方当事人应全面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原告履行了交付货物的义务,被告应依法及时支付货款。被告未及时支付货款,原告有权要求其赔偿相应利息损失。... 查看详情 >>
本院认为,被告人沈维X、郑鹏X、王楠X、赵金X、朱加X、孙志X、王宇X、王X结伙聚众斗殴,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各辩护人分别请求对相应被告人从轻处罚的其余相关合理辩护意见,依法予... 查看详情 >>